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数据整理和报送工作的函》要求,为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请各地整理和报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自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以来(含过渡认定时期)至2006年在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教师资格认定数据和所有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花名册。
二、工作要求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整理审核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认定信息,做好认定信息的档案管理工作,未在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认定信息要补充登记备案,对不准确或错误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纠正。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时统一报送我厅人事处。
3、报送数据需用光盘或发电子邮件,按目前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数据格式进行。报送认定通过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本或发电子邮件),统一用EXCEL格式,分年度填写。
三、报送时间
1、2001至2006年期间的认定数据和认定通过人员花名册于2007年3月31日前报送;
2、过渡认定阶段的认定数据和认定通过人员花名册于2007年7月31日前报送。
联系电话:0591-87091282;电子邮箱:jytrsc_2008@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